不是因為我對勃肯鞋有偏見,我自己也有一雙醜醜的但是很舒服健康,伴我走過美國又回到亞洲的勃肯鞋。但是,我從來不會把「勃肯鞋」穿進辦公室。除了「勃肯鞋」,拖鞋、露太多的性感涼鞋、綁上一堆帶子加上兩朵蝴蝶結,或是透明壓克力鞋跟註1的高跟鞋,個人認為都不適合穿去上班。 即使妳真的很愛那雙鞋,也要考慮一下在辦公室裡,這給妳帶來的形象是什麼。尤其是如果妳希望在職場上有進一步的發展,希望被別人take you seriously的話。

 

在美國念MBA的時候,我看了許多關於女性在職場上應該怎樣表現,才可以擺脫一些常犯的錯誤的書籍。這些書的著重點各有不同,但是幾乎每一本都會有一章,討論怎樣的衣著才是得體,能夠為妳的職場表現加分。有一段話讓我印象特別深刻:「永遠穿得比妳現在的職位更高一等。」書中建議,看看妳公司裡,讓妳欣賞崇拜的女性上司,她的穿著打扮風格是怎樣,然後好好學習一番。其實想一想,真的很有道理。人要衣裝,佛要金裝,人都是膚淺的。如果妳現在的職位是助理,穿著打扮也是T恤短裙加上涼鞋,就算妳能力再好, 人家會感覺有壓力要讓妳升遷嗎?當然妳也可以爭論,說穿著跟能力無關,但是當妳知道人的心理是如何的時候,與其與全世界對抗,還不如不好好利用一下這樣的心理。

 

今天上班的公車上,有位女生髮型很好,套裝也很OK,但是一看到她穿的鞋子,竟然是綁帶性感涼鞋配上花花水晶指甲。雖然她的腳真的很美,連我看了都很心動﹝克莉斯汀老公OS:我早就懷疑妳是蕾絲邊!﹞,但是我覺得這樣的鞋子應該配上性感小洋裝在週末去蘭桂坊clubbing,而不是在星期三穿去上班。除了鞋子以外,每天上班看到很多年輕女孩的衣服,我都會有種抓狂的感覺。是不是我老了?那些沒有腰身、布料像是睡衣的蓬蓬「冬瓜裝」註2跟「蛋糕裙」,配上各式顏色的legging,真的不知道是哪個缺德鬼發明的「流行」?

 

我知道這些女孩很多其實做著很瑣碎的工作,薪資也不高,但是我絕對相信,品味不一定要用很多錢堆砌。這跟消費哲學有關。如果妳這個月有1000元的購衣預算,妳會拿來買3件便宜的冬瓜裝,還是拿去買一件樣式大方、質感好,可以穿到明年也不嫌過季的衣服?極端點說,一星期也只有五天上班,星期五又往往可以穿得比較輕鬆休閒。所以,只要有四套比較好的上班服,也就足夠了。不見得要穿套裝,如果比周圍同事都正式太多也很怪,老闆可能會以為妳要去interview。但是我個人覺得,可以從基本款著手,買幾條剪裁合身的西裝褲跟裙子,搭配比較簡單的上衣,如果嫌單調就利用領巾、飾品等配件來做修飾。鞋子也是以簡單為主,不要露太多。這只是個大原則,實際上怎麼穿才好也跟妳所在的產業息息相關。如果是身在創意產業,也許像我朋友說的,穿個短褲拖鞋再抱個衝浪板去上班才是酷。

 

妳有沒有發現,男生的上班行頭,通常都很單調﹝通常就是襯衫配上西裝褲﹞,因此也很少出錯。而且,妳有沒有發現,當看那些十年前的影集,女生的頭髮或打扮都變得很過時很好笑,但是男生的就沒有那麼明顯的差異。所以也許我們女生也可以研究一下,什麼是timeless fashion。我希望,我們都可以好好學習一下,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而上班時身上的行頭,可以為妳的專業表現加分。

 

 

註1 透明壓克力鞋跟的高跟鞋,我在美國去strip club玩的時候,看到過脫衣舞女郎穿過,其他場合再也沒見過。所以後來在香港,在我們辦公大樓看到一位穿著套裝的女性腳上看到,心裡不禁吶喊:「啊啊啊!」誰說我們亞洲不開放呢?

註2 「冬瓜裝」這個生動的形容來自一個我時常拜訪的香港blog,《蘭開夏道》。有人愛有人恨的一個作家,也有人說那其實是一群人的創作。無論如何我是被那種有話直說的style所吸引。Anyways,here's the address: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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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together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