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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某個星期六晚上,我跟媽媽、阿嬤以及我家的美國人阿湯註1到了最愛的,位於南機場公寓夜市的來來餃子館。餃子館一如往常的熱鬧非凡,我們好不容易找到半張桌子擠了進去。在一陣混亂中,等了很久還沒人過來點菜,於是我拿出在香港闖蕩的港仔精神,擠過人群,到前頭去大喊:「老闆我要五十五個水餃跟兩碗酸辣湯!」不知道是太大聲還是我太辣,前面幾桌還有幾個二十出頭的小男生看了我一眼。一旁三四個男人熟練地迅速包著餃子,餃子們輕巧的在空中飛舞,此起彼落。這裡的餃子之所以好吃,因為他從桿麵、絞肉、包好到下鍋,都是現場新鮮現做,當天準備的料包完賣完就收攤。我們試過晚上九點多來已經說賣完了,我媽還拿出看家本領「裝可憐」去跟他們說:「我們是從香港坐飛機來吃的欸!隨便有幾個都可以,拜託啦!」才讓我們吃到幾顆餃子。還好這天來得早。

 

點好餃子已經滿身大汗,坐下來後媽媽說,啊要幫爸爸買冷凍餃子回去,人這麼多,先跟老闆講一下好了。於是,我又再度擠擠擠,擠到前面跟跑來跑去沒空理我的阿姐說:「我要外帶六十個冷凍餃子。」阿姐吼了一句:「沒啦!」我不敢相信才六點多,餃子已經賣光,所以又站在那等了一會兒,等阿姐終於繞回來再大聲問一次,這次她說得很清楚:「沒有了!全都賣光了!」

 

好吧,可憐的爸爸,吃不到來來餃子了。我們在位子上等了至少二十分鐘,看著別桌的餃子都上來了,我終於耐不住性子又上前去問:「請問餃子好了沒」,阿姐很不耐煩的說,「好了好了,他剛剛送過去了!」(指著一個剛送水餃到我們桌邊的男生)於是我終於坐定,開始享用這個我們全家以及阿湯最愛的來來餃子。正當我一口咬下第五顆美味水餃時,忽然聽得一陣騷動。前面一桌開始有年輕人舉起手機相機拍照,閃光燈四起,我心裡正想著「這些年輕人幹嘛啊」,眼光順著相機的方向瞄過去,那個高高皮膚有點黑的男生,很眼熟,「啊~~~!!!」我尖叫一聲,把我媽我阿嬤跟阿湯嚇了很大的一跳。我不顧嘴裡的半顆水餃還沒吞下去,猛拍著阿湯說,他就是那個我最愛的電視劇男演員啊!

 

沒錯,那就是敗犬女王裡的「小草莓」盧卡斯,台灣當紅偶像劇演員阮經天!!!

 

為什麼叫做小草莓呢?話說在戲裡,女主角單無雙跟男主角盧卡斯差了八歲。盧卡斯沒有「正業」,而是四處兼差打工,因此被單無雙一口咬定是個光鮮亮麗但不擅承受壓力的草莓族。這天,在來來餃子館裡,小草莓穿著灰色T恤,黑色短褲跟夾腳拖鞋,理著短短的只比當兵用的平頭長一點的頭髮,站在前面我剛剛站的位置等外帶水餃。我當場心情激動澎湃,眼眶泛紅,在包裡胡亂找到一本筆記本跟筆,然後是今晚不知道第幾度衝上前去,跟他要簽名。一邊衝還一邊趕快把嘴裡的水餃處理掉,很擔心有白菜卡在牙齒。這時候已經有幾個人請他簽了,輪到我的時候,我說:「我超喜歡敗犬女王的!」小草莓只是酷酷的說了聲「謝謝。」然後在我的本子上簽了個大大的「阮經天」。

 

我很開心的回到位子上,這時候阿湯開始用中文說:「我很吃醋!我很吃醋!」因為他知道我有多瘋敗犬女王。其實我從03年離開台灣後,就跟台灣文化越來越脫節,而且我其實不是很愛偶像劇。會知道敗犬女王還是因為一位香港同事的推薦,所以才半信半疑的買了一套DVD回家。沒想到一看就一發不可收拾,它雖然也算是偶像劇,但是對於單身女郎有很多寫實殘酷又好笑的寫照。由阮經天來詮釋盧卡斯的體貼溫柔為愛大無畏又真誠勇敢,加上帥氣的外型,有誰能夠抵擋呢?﹝尤其是我們這種「大姐姐」輩的﹞Who cares about 8 year old difference?於是,有一個禮拜,每天晚上,阿湯都要被迫聽好幾回片頭曲,梁靜茹的「沒有如果」,聽到他都會怪腔怪調的唱:「如果我說,愛我沒有如果,錯過就過,妳是不是會難過?」

 

所以,你可以想像,難得回台灣的我竟然在吃著來來水餃的時候,撞見偶像,是有多麼令人激動了吧。

 

當小草莓在等他的水餃的時候,所有人都在偷偷/半光明正大的竊竊私語、拍照(以他為背景配上自己的大頭再比上YA!)、打電話給朋友做現場SNG連線報導。我一邊替他感到難過→明星真是沒有隱私好可憐﹔一邊忿恨墨非定律總是成真→出門前想說去吃水餃不用拍照就把相機拿起來了真是大失策。而我用的手機是那種會令時下年輕人看了搖頭的Nokia塑膠胖胖手機,拍照是可以,不過應該沒有三十萬畫素。於是我只好一邊吃水餃,一邊觀察小草莓。哇,連大明星也要罰站等那麼久,真不知道是阿姐六親不認餃子之前人人平等,還是她真的不認識這位大明星?我看,根據我媽的反應:「那是誰啊?什麼是敗犬女王?」以及我阿嬤的反應(沒有反應,繼續吃她自己的外帶素菜),應該是以後者的可能性佔了99%。

 

而我,一邊吃著餃子,一邊看著小草莓,竟然第一次覺得這餃子有點食之無味。

 

我默默的思考著,是不是應該上前去要求合照。雖然我手機畫素超低,拍了大概也看不清楚。但是,這種上天賜給我的機會,如果連試都沒試,好像很對不起自己。於是,我下定決心,然後用壯士斷腕的語氣對阿湯說:「我要跟他合照。你來幫我拍。」阿湯驚訝之下忘了應該反抗,乖乖的拿起我的Nokia手機,陪我上前去。我問小草莓說:「可以跟你合照嗎?」他說:「現在不要好嗎?」我才發現他眼眶有點紅紅的,應該不是在哭,但是他站在那裡至少有二十分鐘,還要在眾目睽睽下裝作不知道大家都在看他,應該很不好受吧。我忽然覺得很愧疚(除了有點丟臉以外,因為大家都在偷看)。然後他終於拿到水餃,在眾人的目視之下,步出了夜市。

 

阿湯安慰我說,小草莓一定要說NO的啊。要是一開始合照,那大家都會要求,他就不用走了。也是啦,我想。而且,他其實只是居家打扮,雖然我覺得這樣也很帥,但是身為明星一定會希望自己的照片是完美的吧。這樣一想我忽然覺得自己提出來要合照真是一點都不顧人家的感受啊。不過我還是會忍不住想,是不是我穿得太隨便了,如果有打扮的妖嬌美麗也許他不會拒絕喔。

 

真是想太多了。但是,唯一確定的是,在小草莓面前,連來來水餃的美味都相形失色!小草莓,請繼續加油喔!

 

 

後記:回到家後,阿湯在電視上看到小草莓的廣告,馬上轉身問我爸說:「伯父,你覺得他比我帥?」善良的我爸馬上回答:「你比較帥!」於是阿湯的心情才稍稍平復。

 註1 我家美國人發現他在我的部落格竟然以真名演出時提出抗議,為保護當事人,從今以後他叫做阿湯,因為他以前長得像阿湯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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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together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