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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在這裡

快要過年,除了得把手邊工作告一段落,還得忙著到Aveda做Facial、在我家附近小店做manicure、到銅鑼灣剪髮跟染髮,好確保飛回台灣過年見親友,能繼續維持性感人妻招牌(咦?有人給頒過這個招牌嗎?)總之,真是忙得不可開交啊(呼!)。不過我家阿湯天天工作到九點十點,我也樂得自己忙自己的事兒,除了不能交男友,還是繼續享受我的單身生活。

  

說到單身,香港跟台灣一樣,過年前也是結婚旺季;有朋友一個多月趕了六場婚禮,薪水都乖乖雙手奉上交了出去。不過,香港年輕人經濟壓力大,又擺脫不了「先買房才結婚」的傳統觀念,想想香港的房價,很容易就可以推理出:香港一般都比較晚婚。香港房價之高,在去年曾特首的施政報告時,有人反映:「我是律師,我男友是醫生,但我們仍買不起房,政府是不是應該檢討一下房市政策?」結果曾特首回應:「妳去看看比較遠一點的地區,一定有可以買的起的房。」於是原來已經不怎樣的民望應聲暴跌。個人對於曾特首的施政沒啥意見,但對於他的髮型甚有意見。我嚴正主張他應該換個髮型,對於他的民望提升相信會有所幫助。說回結婚年齡,以我們的team來舉例,大家的年紀都在28-32歲之間,且都有大學或碩士學歷,而大陸team幾乎都已婚,甚至有人有小孩了;香港team則是全部都未婚。

 

所謂「晚婚」,各地定義真的差很多。在大陸是這樣:「現行計畫生育政策鼓勵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為晚婚。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一周,合計十天。......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資、獎金照發。」我覺得是這樣,香港政府如果因為某種不明原因,決定來鼓勵大家早點結婚,可以直接把上面那條法搬過來,然後用Word的find and replace功能,把「晚」全部換成「早」,Voila!這不就成了嗎?「現行計畫生育政策鼓勵早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為早婚。符合早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一周,合計十天。......」

 

不過話又說回來,對精明的香港人來說,十天年假還不如來點住房津貼實際吧!

  

香港結婚還有一點有趣的,是時常在中環一帶,看到在晚上拍婚紗的新人。以香港絢爛的夜景、高聳的商業大樓、迅速穿越的行人與車輛為背景的婚紗照。當然,這種時候就不適合搭配夢幻蓬蓬婚紗,而是比較俐落具現代感的小禮服。我個人認為這實在很酷,超有香港特色的啦。(上圖就是一個例子。)為了找上面這張圖,還找到了一張也很酷的婚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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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在這裡

 

說了半天,到底什麼是「香港單身族的復仇」?

 

原來,在一年一度的過年期間,不管你幾歲,只要你還沒結婚,都可以向已婚的親戚、朋友甚至同事拜年,說聲「恭喜發財,紅包拿來!」(在香港稱「發紅包」為「派利是」。)所以剛過完年,我就要在公司裡準備好紅包,發送給前來拜年的同事(讓人完全有瞬間變成長輩老掉的感覺)。至於公司裡人人熟識的人事部與財務部主管,那準備的紅包是要用籃子裝起來那麼多,因為過完年剛回來上班那幾天,會有人輪番成群結隊過去嘿嘿嘿拜年的。當然啦,這種紅包裡金額也許不大,二十、五十港幣也有,不過積少成多......尤其是對發紅包的人而言。不過,對於一到年底就一天到晚被紅色炸彈轟炸的單身族來說,領過年利是可是唯一的小小復仇機會呢!

 

克莉絲汀在此祝福大家,單身也好、已婚也好,可以趁著過年好好休息一番,與家人朋友有些quality time。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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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together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