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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香港不知道第幾次聽到這個comment,只是一直未有機會深究爲什麼「嫁外國人」就是「厲害」。不過,說這話的人往往不是很了解我,不清楚我是個不可多得的好女人。事實是,娶到我,是我老公厲害。

 

 

雖然我嫁給一個美國人,不過我並沒有辦綠卡。我是因為喜歡上這個人,所以雖然他是美國人,我也願意接受他。在古代甚至近代,有人爲了綠卡,不擇手段花錢搞假結婚。但是這是2009年,姑且先不考慮美國現在國債連天,將來也不會再是世界上唯一強國。你知道住在美國,所得稅有高嗎?想當年我住在美國時,州稅聯邦政府稅加上社會保險費,拿到手只剩下六十幾趴。我賺得還算少呢,如果多賺一點稅會更高。但是,得到的回報是什麼?除了出兵去佔領人家國家多年,看個醫生還是又貴又不方便。對了,如果你有幸成為美國公民,不管你走到世界上哪個角落,你賺的錢還是要乖乖交稅給美國政府。當然啦,美國空氣乾淨,生活環境好。不過人家瑞士不會差到哪裡吧?他們的所得稅也不到15趴。其實我家的美國人也知道自己政府問題多多,不過被我嫌來嫌去的時候,他還是會很受傷:「爲什麼妳這麼討厭美國?」

 

不知道這人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我討厭美國?最好是我討厭到住在那五年啦。我當然喜歡美國啊,那裡的山川壯麗、物產豐隆。那裡的空氣很自由,沒有人問你:「快三十了喔,有沒有對象啊?」或是「三十五歲以後就是高齡產婦囉,要生小孩最好趕快生!」週末出門去,簡單穿個T恤牛仔褲就行,不會有勢利眼店員打量的眼光。有時候心血來潮,稍微認真裝扮一下,就會吸引別人的目光跟大方讚賞。最重要的是,在美國,我的size是S,甚至XS!根本不用減肥,就被歸類為瘦巴巴﹝skinny﹞一族!這不是天堂是什麼?

 

不過,現在說這些,都為時已晚。我已經從天堂回到了人間。嘈雜、溫暖,食物好吃,也需要時時考慮減肥的人間。

 

*           *          *

 

上週末有快要結婚的台灣朋友來香港玩,一起去夜景絕佳的北京道一號吃潮州菜。他們在餐桌上提起,最近開始改口稱對方父母「爸、媽」,但是有時候會忘記又叫錯,造成雙方都很彆扭。我忽然轉向我老公說,對喔,我都還是叫你爸媽的名字耶。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叫他們爸媽,他們一定也會很開心。不過我還需要一點時間。而美國人大多時候作風是不會給你太大壓力。我的感覺是,美國沒有像我們有很多的習俗跟規矩。即使是在籌備婚禮的過程中,我一直去問「習俗是怎樣」,因為不想因為不懂而犯錯丟臉,但大部分時候得到的答案都是:「其實沒有什麼規定啦,只要妳們兩人覺得OK就好。」不過,相對的,台灣的家庭在兒女成家時,也會提供比較多協助。比如有資力的家庭會幫忙出頭筆款好買房,這種情況在美國就比較少見。所以,在美國雖然比較自由,不過也要比較獨立靠自己。

 

這點也是我跟我老公阿湯交往時候發現的→我們的關係很自由,但是自己需要比較獨立。其實,人家說姻緣姻緣,我現在覺得婚姻真的是緣份。如果我們再早一點認識,我還是個很依賴的小女生。只要喜歡上一個人,就會想要對他好,想要整天黏在一起,大概無法忍受兩人之間的長距離。我們是在MBA班上最後一個學期認識的,當時我們有三門課一樣。因為他的側面長的像湯姆克魯斯,所以我就很開心的跟他組成了讀書會。讀著讀著,就讀到餐廳去,約起會來了。畢業後由於工作緣故,他在南來我在北,車程要十小時,於是我們開始了漫長的長距離戀愛,週末一人各開五小時的車到中間點會合。我的beetle開著開著,總是不自覺的就飆到90英哩。你想,這種長距離,如果我還是當年那個小女生,這段關係大概撐不了多久。但是當時我已經在美國獨自生活了兩年多,獨立程度已經到這樣:從亞洲出差兩週回來,發現我那老爺beetle又發不動了。罵個兩聲,打開引擎蓋,拿出Wal-mart買的外接式電池,紅色黑色的夾子分別夾上車內的鋰電池正負極,在雪地裡爲它充電。真的再不行,就打電話請有跟AAA簽約的車行來拖去修。然後在電話裡問他說,「那個車行又說要修XXX,真的需要嗎?」接下來討論要怎樣殺價。想我剛去美國時,連車子都還不太敢開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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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together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